★博連頭條 ******************************************* 立通香港是立通集團很重要的一個站點,繼台北總公司, 上海分公司上線後, 立通集團選擇香港作為第三站, Forwarder 在香港的業務是最複雜的, 包含了中轉/轉運/倉庫, 服務也是全方位, 都是24小時不打烊, 以香港立通作示範, 相繼新加坡, 美國等站將陸續使用博連系統.立通全球連線後, 透過博連LSPHUB平台及TRACKING系統,將可達成立通全球資料連線,使立通可以為客戶提供更便利、更優質、更完善的服務. 在整個上線過程中,博連的前線系統實施人員為了配合香港立通運作,熬夜奮戰、不眠不休;博連同仁以專業物流理念提供整體運作規劃;並結合香港特殊的操作模式,增加相關功能 - 空運TRAXON EDI、海運Vilden連線、空運Mix Load等,使博連物流系統在香港Forwarder界引領一個新的裡程碑。同時博連台北、上海、福州同仁齊心協力、發揮團隊精神,使系統可以如期在10月份上線. 很榮幸這次能跟香港立通員工深入溝通交流 ,也學習到香港立通作為世界領先物流業者所具有"快捷、準確、安全 "高品質的服務精神.在此特別感謝香港立通博連系統項目總監Dennis大力支持、協助. ******************************************* 博連團隊介紹 : 羅桂煌 - 上海分公司經理 呂惠玲 - 福州客服主任 林明清 - 福州物流部副理 賴天炳 - 福州物流部資深設計師 為廣大客戶建立網路安全及資料備援儲存整體方案! 資料遺失對企業影響重大,沒有一個企業可以承受資料毀損以及復原資料所需要等待的時間,那不僅僅是生產力的流失,更是整個企業商機與是否能夠永續經營的最大挑戰。 在這不景氣的年代裡,台灣需要更加強異地備援!博連資訊科技資訊安全整合部門成立,提供一個網路安全及資料備援儲存方案。為您的網路安全及資料備援儲存 ,助您一臂之力! 資訊安全整合部查詢電話:25421699轉589 聯絡人 : ELI 『企業價值鏈經營績效改善』服務簡介 自八0年代起,拜電腦科技與網路應用普及化,帶來產銷結構革命性變化,衝擊所有產業由區域性經濟型態,擴展為全球性跨國企業,企業為了佔有一席之地,不惜展開一系列激烈的微利化割喉戰,物流業者面對『全球設計、全球工廠、全球市場,24小時全球運籌的行業特性』,對於流程精簡與系統穩定的要求更甚於其他產業。 博連多年來服務客戶經驗發現,企業於導入資訊系統時往往產生以下現象: 1、重複投資。 2、時程延宕。 3、平台混亂 。 作業系統過度複雜,是造成企業資源浪費主因!因此,博連確信唯有掌握客戶需求關鍵差異點、將作業流程於資訊系統上前完成客戶導向效率化,才能將整個作業系統設計得更精簡、更容易監控、必要時也更容易調整。為了適當解決客戶上述現象,博連結合多年企業管理及資訊科技輔導經驗,所提供之『企業價值鏈經營績效改善』服務,目的在於透過管理制度持續改善方法以協助客戶: 1. 校準正確的策略目標及業務定位 2. 完成具備高附加價值的組織架構、資源配置與作業流程 3. 實現符合客戶滿意度的績效衡量制度與變革管理 4. 提供資訊系統導入上線專案的完整前置準備、效益評估及管理控制程序 博連『企業價值鏈經營績效改善』服務的使命,是藉由整合客戶價值主張、企業經營理念,以設計、管理、傳遞及提昇客戶整體消費經驗及忠誠度,有興趣的廠商可逕與博連聯絡TEL:02-2542-1699。 博連資訊研發之總帳系統,已於2004年正式上線及啟用,由於本系統採用Internet Solution,所以客戶之全球各據點可共同使用一套總帳系統,即時並同步掌握全球各分站之財務狀況,是經營全球商務之環球企業總部必備之財務操作及分析工具。 博連總帳系統之優點及特色如下: 1. 符合兩岸三地財務制度規範。 2. 提供多語言切換。 3. 提供多公司、多站別、多幣別的帳務處理。 4. 提供科目預算功能,達到有效控制費用開銷管理需求。 5. 與博連海空運系統完全整合,從客戶檔、帳單、發票、收付款單、票據到傳票、帳簿和報表等皆有連貫,可減少資料傳達的時間與維護成本,更可提升客戶全球化的效益。 6. 開放的數據庫接口,可支持各種資料庫(如Excel,Word,XML等)。 7. 使用SHA-1的摘要演算法進行加密,確保了系統的安全性。 8. RMI的分散式運算模式,使系統獲得了很高的性能。 9. 簡單的操作介面,使客戶能够快速的上手操作。 原訂在十三日舉行的兩岸航運物流研討,俟因大陸代表團成員趕辦證件不及,這場由中華航運學會首度在台舉辦的盛會決定延期一個月舉辦。 中華航運學會表示,由於前述因素大陸代表團無法準時赴台,該會經與相關團體溝通協調後,為期達到兩岸航運學術交流目標,會商決議延至下(十二)月十八日,會場仍在台北圓山飯店。 由中華航運學會與國立成功大學共同舉辦之﹁教育部製商整合科技教育產業電子化研討會﹂,將在下週三(十七日)下午於台南成功大學管理學院會議廳舉行,歡迎業界報名參加。 主辦單位表示,政府積極推動發展台灣成為全球運籌中心,朝向建立台灣成為兼具產業研發、製造、行銷及管理的營運總部,設置自由貿易港區,整合物流、商流、資訊流、金流,以創造全球運籌之環境,本次研討會即希望透過研討活動及成果分享,整合各界寶貴意見,將實務與管理理論與資訊相互結合,以期在多變的國際環境中積極掌握業界與學界發展合作的契機。 報名方式可透過網路報名:http://140.116.40.54 傳真報名:06-2370700;e-mail報名:evan@mail.ncku.edu.tw ★政策與法規 「貿易便捷化之ebMSGateway建置案」即起招標,投標廠商請於十一月十五日下午五時三十分前,上班時間內(上午八時三十分至十二時三十分,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親至國貿局秘書室(事務科)免費領取投標文件,或自該局網站http://www.trade.gov.tw下載相關招標文件。 該案預算金額為新台幣七四六萬元,國貿局並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的權利,其後續採購最多為一年,預估金額為新台幣二五○萬元(視廠商履約及預算核定情形而定)。 為加強防範出口貨物冒退營業稅,海關籲請廠商報運出口貨物時應確實申報貨名、價格、重量、成分、規格等項目,俾憑審核;並重申,如有低價高報之嫌疑或申報籠統者,一律將通關方式更改為C3查驗方式辦理。 海關強調,廠商報運出口貨物時應確實申報,以助憑審核;如查獲有低價高報之嫌疑或申報籠統者,一律將通關方式更改為C3查驗方式辦理。 交通部根據航商反映,為降低業界營運成本負擔,擬將國際航線商港服務費由目前的「逐航逐次繳納」或「按期繳納」擇一而行方式,另增加「八個月一期」的繳納方式,至於其計費金額經交通部精算擬訂為每噸二點五元,此案提交十月二十九日召開之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會議研討。 交通部航政司表示,商港服務費收取保管及運用辦法改為專款專用後實施迄今已近三年,本次研修主要係為配合「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公布施行,其相關之貨物、自用機器設備等免徵商港服務費之規定,以及經營船舶運送業航商對船舶按期繳納期限延長以降低經營成本之要求,另配合商港服務費現行對撥款、陳報及繳納等實務作業需要,而作部分條文修正。 航政司主管官員表示,該部為兼顧航商需求及商港服務費收入不致減少太多之前提下,經與財政部等單位研議後,將仍保留現行四個月為一期之繳費方式,另將增加「八個月一期」的繳納方式,惟其費率經精算為四個月一期(每噸一點五元)的一點六倍,即為每噸二點五元,航商可視其需要選擇較有利之繳費方式。 財政部研擬之「海關事後稽核實施辦法」修正案即起正式發布施行,增訂海關得請求被稽核人提供承諾書,同意海關向金融機構調取與進出口貨物有關資料。 財政部關政司表示,本次總計修正九條,修正重點包括第四條第一項,配合關稅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海關實施事後稽核應於進出口貨物放行之翌日起六個月內通知被稽核人為之,藉以提醒關員遵守程序正義;第五條第二項,為利海關執行公務,並簡化行政作業,增訂海關得請求被稽核人提供承諾書,同意海關向金融機構調取與進出口貨物有關資料之規定;第七條因重大違法漏稅案件有其特殊性,海關得協調稅捐稽徵機關等會同稽核,單獨列出專條予以規範。 財政部昨天指出,營業人委託快遞業者辦理出口貨物,金額超過新台幣五萬元以上,除應依通關作業規定辦理外,需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施行細則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申報適用零稅率銷售額。 財政部表示,營業人取具依法核准設立,從事國際間快遞業務之營業人,所出具受託運送貨物出口之國際包裹執據,其載有寄件人名稱、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交寄物品名稱、數量及其價值金額者,得做為申報營業稅適用零稅率證明文件。 另依快遞貨物簡易申報通關作業規定第四點,出口快遞貨物第三類,應依一般出口貨物之通關方式辦理。 大陸第三方物流市場未來數年需求可望擴大,市場預測至二○一○年增長率將達到一六%至二五%;另歐盟物流市場未來則可能以年平均三狺三%的幅度成長,物流業務外包市場也將呈正比,預計明(二○○五)年可望達到五三九億美元,年均增幅為一三狺一%。 據IDC(國際數據公司)調查指出,屬大陸外資的第三方物流業者以美集物流、丹沙、英運、和記黃埔、天美百達、馬士基物流、TNT、Confidentialinterviewee為代表,並靠著先進的物流管理及完善的服務體系,佔有相當優勢。至於屬大陸傳統的運輸公司中,則以中國海運、中遠、中國物資、中外運為代表,這些多為中國大陸的國有企業,使其擁有更多的網絡及規模。 IDC依這次的調查結果認為,未來一兩年內,將有四五%的企業將選擇新的物流商,其中七五%的企業將會選擇新型物流企業,而非原來的倉儲運輸業,且有六四%的企業將可能把所有的綜合物流業務外包給新型物流企業,也間接反映未來大陸第三方物流市場需求量相當可觀。 大陸新制定的「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自本(十一)月起正式實施,新法除增列對違反海關法行為的調查、海關行政處罰及執行等程序的規定,同時限制海關自由裁量權的使用,全條例共新增三十二條。 大陸為規範海關行政處罰,保障海關依法行使職權,並保護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共分總則、走私行為及其處罰、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行為及其處罰、對違反海關法行為的調查、海關行政處罰的決定和執行等,共六章六十八條。值得一提的是,該條例已擴大海關執法權責,以規範海關執法範圍。 透過中共中央與香港簽訂的CEPA協議,香港已成為包括我航商在內的外籍業者進入中國大陸航運市場的重要管道,惟據中共﹁交通部﹂水運司所作說明,大陸方面仍有三個領域尚未開放; 其一是註冊港旗船在大陸准入的內容,大陸港口之間運輸及貨載的做法。 其二是公共船代地位確立和准入條件,目前政策是維持中資控股持有,特別是在世貿組織關於資本與融資問題還未研究與討論時,它是一個重要談判內容。 其三是小型船舶(內河船)往來珠江到香港未開放,最大的原因是珠三角目前掛靠港口中有六十多個屬於內貿的二類口岸,缺乏海關、邊檢和動植檢等監管,容易發生行為不規範,違紀亂法的情況出現,在資源與條件不具備情況下,暫時不開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