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連資訊整合服務為企業縮短作業時間大幅提升市場競爭力 博連資訊為ASUS量身打造的報關平臺,為其Forwarder提供一個可進行通關整合服務的視窗,俾利ASUS與Forwarder透過此平臺進行報關資料的交換,讓ASUS得以方便快捷地獲取班機資料,確實掌握Forwarder班機安排計畫。此平臺並提供標準作業流程,以滿足ASUS的實務需求,大大提升相關作業時效。 博連資訊目前已針對Forwarder進行二次教育訓練,提供使用平台及整合資訊之相關操作技巧,並皆圓滿結束,預計正式上線時間為四月中旬。 國際貿易局為整合政府各進出口簽審單位與海關之連線,提供我國進出口業者申請簽審、通關服務的電子化作業平台而輔導廠商建置之「便捷貿e網」,已自94年1月起開始上線使用,第一階段包括國際貿易局、標準檢驗局及防疫檢疫局之進出口申辦作業,即日起廠商有關此三單位之報關、簽審、檢驗、檢疫等相關文件,皆可經由「便捷貿e網」以電子訊息方式傳送申辦,第二階段檢驗及檢疫無紙本簽審則將於4月開始正式實施。 博連身為此專案指定七家配合軟體廠商之ㄧ,率先採用先進的web 技術,建置完成 「便捷貿e網」用戶端之服務,並通過電腦公會及關貿、汎宇兩家通關網路公司之驗證。 博連目前提供所有客戶免費的線上測試,只要是提供測試資料的客戶,除了享有免費的測試服務,並可獲得後續的免費教用,以搶先享用無紙本化簽審作業的便利。如有任何有關此作業的疑問,歡迎致電 (02)2542-1699 分機708 游小姐。(若想要免費獲得測試及教用的公司,請務必在3/10之前與游小姐做聯繫,以便儘速為貴公司安排服務,謝謝!) 『微軟Windows Server & SQL Server平台測試』 Microsoft Platform Test for ISV Solutions at Veritest – PROLINK SOLUTIONS CO., LTD. -- Air/Ocean Global Freight System Q13 EDI要傳送時,找不到要傳送的單子? 【Step1】請確認報單內之報關箱號,專責人代號、貿易夥伴是否與查詢條件相同 【Step1】再則確認此單子是否已傳過EDI,要選擇已傳送或全部。 Q14 EDI傳送不出去(已轉EDI,且已開啟通訊軟體的狀況) 【Step1】若是MODEM,先確認有無撥號及連線聲音,若有撥號沒有連線聲音,則請客戶檢查電話線。 【Step2】若沒有撥號,則請客戶先確認PC可以抓的到MODEM。 【Step3】若是TCPIP,則看客戶那台電腦可否上INTERNET。 Q15 EDI傳送不出去(EDI轉換失敗) 【Step1】請CHECK報單,看報單內容有無怪怪的碼或亂碼穿插其中。 【Step2】若還是沒有辦法 ,則請將傳EDI那台PC內C:\PROCLN\PUBLIC\TXERROR.RPT,用NOTEPAD或WORDPAD打開來看。 關稅總局昨天宣布,為提供外界更快速便捷的方式取得關務資訊,「關稅總局暨所屬關稅局入口網」(www.customs.gov.tw)已建置完成,並自二月二十五日起正式啟用,總局新網站即起開始對外服務,基隆、台北、台中、高雄關稅局新網站則自下三月十四日起跟進,歡迎業界及民眾多加利用。 值得一提的是,海關新網站將擴大服務對象與範圍,增加對殘障弱勢族群的服務外,使用者並可以個人數位助理(PDA)進行無線查詢;另因採用雙機備援與負載平衡的配備機制,新網站已能全年無休運作。 高雄關稅局表示,為提供民眾更為便利之關務諮詢服務,該局報請關稅總局核准將各關稅局各自獨立之免費服務電話,統合成單一代表號0800-005-055,並自即日起正式對外開放使用,原免費服務電話,仍可繼續使用。 今後民眾僅須記住一個免費服務電話號碼並撥打該服務專線,即可查詢關務相關問題(包括:一般、空運、海運、旅客、郵包、檢舉走私等業務),請民眾善加利用,享受海關更具體、更週到、更圓滿的服務。 台灣國際物流協會於十七日晚間舉行新春聯誼會,理事長楊庶平在會中宣布增聘世邦集團董事長李健發、華儲公司董事長陳盛山兩人為該會顧問,總計該會顧問團計十五名。另台灣國際物流協會自參加FIATA後,因熱心公益,獲FIATA教育基金會頒發銀級獎狀,殊為不易。 台灣國際物流協會自成立後,積極與國內外物流業界進行合作交流,發展相當快速,亦獲好評。目前該會設有交通運輸委員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學術教育委員會及國際事務委員會,以協助政府推動全球運籌中心之發展,並吸引許多產官學相關人士紛紛申請入會。 「商標出口監視系統運作執行程序」修正案,經財政部關稅總局、經濟部國貿局聯銜發布,即起實施。高雄關稅局表示,修正後之「商標出口監視系統運作執行程序」四、(三)、1規定,出口人如有商標申報不實情形(例如甲商標申報為乙商標,或有商標申報為無商標),不得具結無仿冒情事後出口,應提出商標權人註冊證影本,或其同意標示或授權使用,或其他能證明無仿冒情事(例如係向商標權人或被授權人購得等)之文件,始准放行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