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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品分類號列進、出口申報應注意事項 更新2016-04-07

【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臺北關舉辦今年第一次通關業務座談會中表示,貨品分類號列進、出口申報應注意事項關務署已予更新,新版可於該關網站(http://taipei.customs.gov.tw)/通關宣導資料/通關宣導會資料下載,歡迎業者使用。


為強化?關公會與海關間雙向溝通,臺北關邀集包括台北市報關公會、台北市航?貨運承攬公會、全國報關公會聯合會、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公司代表聯席會、桃園國際機場公司、各大倉儲業者、關貿網路公司等座談,由該關副關務長顏國斌主持。



臺北關表示,「關港貿單一窗口及預報貨物資訊建置委外服務採購案」保固維運期教育訓練課程,請業界踴躍報名參加。該訓練課程採電子郵件方式報名,報名資料(含公司或公協會名稱、姓名、職稱、上課日期、時間)請傳送至關港貿單一窗口客服中心電子郵件信箱:cpt_helpdesk@mail.sw.nat.gov.tw。相關問題可撥打諮詢專線:0800-299889。


因應新修正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五十四條施行,臺北關請各業者就所蒐集非由當事人提供的個人資料,於處理或利用前,依該法第九條規定履行告知義務。


該關期每季舉辦?業務座談會,業者皆能積極參與,勇於建言,藉由雙方互動,瞭解業者需求,儘量協助解決,使海關服務更優質,通關更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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