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業保證金金額海關將修法予以減半,空運承攬業新臺幣十萬元、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五萬元;海運承攬業五十萬元、安全認證優質企業二十五萬元,以減輕業者負擔,營造公平、合理、便捷通關環境。
關務署公告「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為考量現行實務上海、空運承攬業家數甚多,各家資本額及營業規模大小不一,且快遞業者於貨物艙單新制實施後,須繳保證金經海關納入承攬業管理,始得申報貨物艙單,現行保證金金額對部分業者造成資金壓力。
關務署為適度減輕業者負擔,並鼓勵快遞業者及承攬業者配合艙單預報新制,經綜合審酌該辦法各項管理規定及罰鍰金額,擬將現行承攬業保證金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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