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二十六日電】行政院今天通過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以自由化、市場開放為重點,內容涵蓋製造業、服務業、土地管理、人員移動等。
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納入教育創新與專業服務業後,更進一步深化自由開放的示範意義,為營造台灣對外洽簽國際經貿協定、促進產業轉型及推升經濟成長,建構有利的環境條件,有助台灣加速朝向「自由經濟島」目標邁進。
他表示,法案的自由化與開放措施涉及層面廣泛,須儘早取得社會各界的瞭解與支持。
江宜樺說,重大政策必須是政府各機關的共識,並具備正確的認知,請經建會及早籌設跨部會的講習會,並請所有部會積極配合辦理宣導工作?至少司處長以上層級的主管,務必對於自由經濟示範區所推動的主要內容有所瞭解,在各種場合都能溝通、宣導及辯護,讓外界感受到政府對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重視。
自由經濟示範區第二階段需待法案立法通過才能正式啟動,因此,江宜樺請相關機關全?協助與立委溝通,早日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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