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財政部關務署發布修正「海運進口應稅快遞貨物預繳稅費保證金徵稅作業規定」部分規定,報關業者或得以貨物持有人名義辦理進口簡易申報通關之海運快遞業者,應填具「海運應稅快遞貨物預繳稅費線上扣繳申請書」向海運快遞通關單位申請核給預繳稅費保證金帳號。海運快遞通關單位應將核給預繳稅費帳號請領人之預繳稅費保證金帳號、名稱及統一編號等資料鍵入海關通關系統。
依規定,預繳稅費帳號請領人應憑海關核給之預繳稅費保證金帳號,以轉帳、匯款或其他受託金融機構提供之繳款方式,繳納保證金。前項保證金由受託金融機構電子化收款系統每日結轉海關保證金專戶。
預繳稅費帳號請領人申報進口低價應稅快遞貨物(X3)及報關業者申報進口高價快遞貨物(X4)時,稅費繳納方式應填報代碼「2」(預繳稅費帳號請領人帳戶即時扣繳,含預繳稅費保證金),並於「案號」欄填報海關核給之預繳稅費保證金帳號。
海運快遞貨物專區業者於貨物提領時?隨即列印「海關進口快遞貨物稅費繳納證明」連同貨物交與預繳稅費帳號請領人。
預繳稅費帳號請領人可利用海關提供之電腦畫面,查詢兩日以前帳號使用餘額。如有必要,並得向海運快遞通關單位申請列印或檔案輸出方式提供兩日以前之「預繳稅費使用明細表」。海關得寄發對帳單供預繳稅費帳號請領人核對。
預繳稅費保證金帳號額度不足時,預繳稅費帳號請領人須重新繳納保證金,始得繼續使用。
預繳稅費帳號請領人已繳納之保證金因帳號停止使用或其他原因須退還餘款者,應向海運快遞通關單位申請。
預繳稅費帳號請領人?「海關進口快遞貨物稅費繳納證明」遺失、遺漏或列印有瑕疵等情形,得填具申請書並依規定繳納規費,向海運快遞通關單位申請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