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歐盟海關法典」將於今年五月一日起實施。新版「海關法典」除將簡化海關程序,提供更為明確的規則確保公平待遇外,也將確立共同資訊要求,以確保無縫交換,提高風險管理,以進一步打擊非法物品貿易、恐怖主義及其他犯罪行為。
近年歐盟推動海關改革,二○一三年通過新版「歐盟海關法典」(UCC),將於今(二○一六)年五月一日起正式實施。歐盟海關需處理全球一六%的貿易,相當於每年處理價值約三·四萬億歐元、重量超過二十億噸貨物。
「歐盟海關法典」旨在創建無紙化體系(電子化體系),使企業更迅速、有效與歐盟成員國進行國際貿易。實施細則主要包括:簡化進口貨物通關程序、明確對歐盟經濟實體同等待遇、確保海關?定和授權在歐盟全境內有效、為新的IT系統建立統一數據規範、加強風險管理打擊違法。
為遵守該項新法案規定,企業須全面了解全新技術要求及清關程序。總部位於美國的全球貿易管理(GTM)解決方案供應商AmberRoad指出,UCC新法案的頒布是為簡化歐盟境內的通關流程,但根據新規定,報關所需提交的訊息較以往有所增加。與歐盟進行國際貿易的企業,包括向其歐盟分部出口商品的美國企業,須與買方協商,確認雙方是否有資格申請執行UCC法案下簡化的通關流程。
企業若想充分利用UCC新法案帶來的便利,最好需符合該法案對經認證的經營者(AEO)設定的新標準。目前獲AEO資格的企業須重新申請。製造商、進口商、出口商、貨運代理、報關行、承運商等全球供應鏈上下游的任何一方均有資格申請AEO。
歐盟UCC下的AEO制度與美國海關商貿反恐怖聯盟(C-TPAT)計劃相似,均制定相關標準以保供應鏈正常運營。要取得AEO資格,企業須符合一定條件和標準,例如有一定經營實力,與歐盟企業至少有三年的良好貿易往來記錄等。獲AEO資格的企業會被認為風險較低,因而享有更多的貿易特權,可進行自我評估,並可獲得UCC給予的更迅速便捷的通關待遇。
符合UCC規定的AEO企業,憑一紙報關單便能辦理貨物清關手續,減少進出口所需的文檔數量,還可進行集中清關和自我評估,大幅簡化並加快清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