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鞏固香港國際貿易和航運中心地位,鼓勵?界優先選擇香港作為中轉地,中國大陸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簽訂「合作安排」,讓經由香港中轉至大陸的貨品通關更為便捷,並享有大陸的關稅優惠。
該項簽署是由香港海關關長鄧忍光在香港舉行業務聯繫會議期間,與中國大陸海關總署就《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經香港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合作安排完成簽署。
香港海關於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起推行「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畫」(中轉易),為經海陸空中轉香港的相關貨品提供監管服務,並簽發《中轉確認書》,證明在香港中轉的相關貨品符合未再加工規定,以協助貿易商向進口地海關申請優惠關稅待遇。
香港政府指出,「中轉易」計畫自推行至今(二○一六)年四月三十日,香港海關共收到一千一百二十件申請案,相關貨品總值超過八千八百萬美元,關稅優惠估計超過五百一十萬美元。該計畫有助中轉香港貨品享有關稅優惠,加強香港作為區內物流樞紐地位,並促進香港商貿物流業在「一帶一路」策略下的發展。
該合作安排目前所涵蓋與大陸相關的貿易夥伴,包括十個東協國家(即汶萊、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孟加拉、智利、哥斯大黎加、冰島、印度、韓國、紐西蘭、巴基斯坦、秘魯、斯里蘭卡、瑞士及臺灣。
新生航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