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AS貨櫃驗證總重新規定於七月ㄧ日上路,臺灣港務公司表示:臺灣各國際商港貨櫃碼頭均可提供服務?
國際海事組織(IMO)於「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afety of Lifeat Sea, SOLAS)」第VI章中增加載貨貨櫃裝船之前進行重量驗證(Verified Gross Mass,VGM)要求,該項修正案將於二○一六年七月一日生效,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務公司)表示我國各港口貨櫃集散站業者所使用的砰重設備均符合該項修正案規定,將可提供託運人載貨貨櫃驗證總重(VGM)服務。
依我國相關法令規定,貨櫃集散站經營業應具備經度量衡機關檢定合格之地磅,且該地磅需定期辦理檢驗,目前由港務公司經營管理之國際商港中,於基隆港、臺中港、高雄港及臺北港計有十九座港口貨櫃?散站,皆依法備置經度量衡機關檢定合格之地磅,可充分因應即將於二○一六年七月ㄧ日正式上路之IMO新修正通過SOLASVI/2載重貨櫃總重驗證規定作業需求。
我國各港口貨櫃集散站業者,包含港務公司自營之基隆港西岸櫃場及高雄港一二一號碼頭櫃場,出口實櫃送交至櫃場時,依現行運作方式於進站時過磅,同時,未來將可配合託運人需求,提供載貨貨櫃驗證總重(VGM)服務,協助託運人於墥口貨櫃裝船前取得載貨貨櫃驗證總重(VGM)資料,並提交船舶運送人,俾使我國出口貨櫃均能符合上開國際公約之要求,確保航行作業安全。